3.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請領限制
1. 缺工工作,不包括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工作。
2. 不實申領。
3. 未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之次日起七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4. 為雇主、事業單位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5. 於同一雇主離職未滿一年再受僱。
6.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
7. 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8. 不符申請規定,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撤銷資格認定。
9. 其他違反本要點之規定。
4.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領取金額
勞動部指出,一般身分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6000元、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每月10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工作地點若位處花東、離島或偏遠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每人每月最高1.3萬元。此外,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從事部分工時工作,每月薪資符合規定,每人每月發給5000元(偏遠地區發給65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勞動部續指,為鼓勵雇主辦理職業訓練增加僱用,若企業以「先僱後訓」的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補助企業每人每月1.2萬元的自訓指導費,訓練地點若位於偏遠地區,補助額度提高至每人每月1.5萬元,最長補助3個月;如雇主採「先訓後僱」的方式辦訓,則補助雇主訓練費用每年最高100萬元。
此外,失業者若參與專案職缺相關職類的專班,結訓時學員發給一次性獎勵5000元,偏遠地區則發給8000元。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