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受到因疫情衝擊,造成疫後缺工的產業補足人力,自今年5月1日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至6月30日止,配合訂定「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提供經推介就業勞工就業獎勵、「專案缺工職業訓練試辦計畫」提供參訓勞工參訓獎勵金。符合資格的民眾每月可獲得6000元至1.3萬的獎勵金,最長發12個月,最高可拿到15.6萬元的獎勵金,目前已於15日正式發布施行,並追溯自5月1日起生效。
1.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領取資格?
勞動部表示,為改善疫後產業的缺工問題,已規劃「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設定「專案職缺」範圍及薪資標準等具體條件,分成「獎勵勞工就業」及「鼓勵雇主僱用」,運用方案之獎補助資源,協助企業補實人力需求。
獎勵勞工就業:
一般身分勞工與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
鼓勵雇主僱用:
一般企業之雇主。
受推介參加之勞工,應符合下列的資格:
1.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或前述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
2.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時,須為失業者身分,即未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3.受推介勞工不得具營利事業之代表人、負責人、合夥人、董事、監察人身分。
2.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如何領取?
勞動部表示,勞工於連續受僱每滿90日的次日起的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之「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線上上傳申請資料,或向原推介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文件,將於審查通過後,匯入申請人指定金融帳戶:
1.津貼申請書及領取收據
2.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3.薪資證明文件影本
4.勞工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委託書(已併入津貼申請書內,無須另外提供)
6.其他經勞動部規定之文件
要特別注意的是,受僱的勞工若未檢齊上述規定文件,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勞工如未變更身分證或居留證明文件及勞工匯款帳戶者,得於第2次以後申請案,免附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影本及勞工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如何領取懶人包:
1.參加管道
實體通路: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虛擬通路:台灣就業通網站。2.媒合推介單位: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期間:112年5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3.津貼申請方式: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線上申請,或向原推介就業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