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新制上路,自6月30日起,汽機車未停讓行人最重可罰新台幣6000元,修法雖是為保障行人權益,卻也引起用路人質疑,還有駕駛投訴,遇到一名婦人在路口「發呆」,自己等了一時,決定踩油門離開,卻因此慘收3600元罰單;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也給出回應。
6月30日開始,全台各路口警方加強執法,加重加重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則,最重可罰6000元。根據新制,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六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
不過卻有駕駛抱怨,自己在路口遇到一名婦人站在斑馬線上「發呆」,於是直接開車通過,卻慘收3600元罰單;還有駕駛遇到一名詭異男子,在斑馬線上呆站整整25多秒,造成待右轉車輛堵塞。
不僅如此,不少駕駛人也抱怨,少數行人過馬路時不專心,偶而還可見行人在斑馬線上滑手機、發呆等情況,造成車流堵塞,因此質疑新法由於行人「帝王條款」。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表示,因為還有6成國人未養成禮讓國人習慣,因此短期間內必須依靠重罰教育民眾,以便建立行人能安全穿越馬路的交通環境;針對行人違規,他也表示,警方可針對違規行人開罰500元,但「停等行人的政策不會改變」,而他也重申,每個人都會是行人,必須一起創造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