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上路,6月30日起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未停讓最重可罰新台幣6000元,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被網友酸是「帝王條款」。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11)日表示,立法在於建立行人安全環境,至於行人違規闖紅燈,預計會修法將500元罰責再提高。
日前台中市警局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發布圖表向民眾宣導交通新制,其中一點提及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讓網友們痛批新規矯枉過正,更有人質疑「為何汽車加重罰6千,行人違規卻只罰500元,不符合比例原則」。
對此,王國材今受訪時指出,立院通過修法汽車不讓行人罰6千元已上路,開車的人或騎摩托車的人也會變成行人,家人、小朋友也會是行人,立法在於希望建立行人安全環境,過馬路時不要這麼驚慌。至於行人違規闖紅燈,將會來修法提高500元罰責,交通部會來討論,但因牽涉處罰條例修改,會到立法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