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都有表達的自由,這也是我們與極權國家最大的不同,有人說台灣就是過度的自由,但這不也是我們引以為傲的嗎?今天我們要來討論的是…「原則」這兩個字,每一個人都會有原則,大至人生方向、小至個人選擇,但在職場上,你的原則可以拿來做什麼用?今天的這篇文章來與各位分享我的經驗與想法:
一、原則是「個人的選擇」,不是「他人的標準」:
每一個人都有原則,舉一個我處理案子的原則:「我沒有看到的事,都不是實情」。所以在跟客戶互動的時候,這一定是我心目中的一把尺,不過話說回來…我絕不會把這個放在客戶的身上並要求他們照做,因為這是我的標準,並不是他的,如果貿然把這個放在客戶的身上,很容易會擦槍走火,這個原則陪著我渡過很多的難關,這是第一個!
二、原則是「個人處事的方式」,不是「他人處事的方式」:
你去麵攤吃麵,是會先叫麵還是叫小菜?請別小看這一個問題喔,每一個人的方式其實都是不同的,所以你會跟旁邊的人說:「你怎麼不先點小菜?幹嘛先點麵啊?」這種蠢話嗎?例子很簡單,不過各位看倌請回想一下,我們是不是常幹這種蠢事呢?如果有的話,那再請各位思考一下你喜歡被人這樣架著跑嗎?
三、原則是「拿來要求自己」,不是「拿來要求別人」:
俗話說的好,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大家常掛在嘴上的,不過講歸講,做又是另外一件事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這是目前我在職場上觀察到的一個現象,太多的人都喜歡拿自己的標準要來要求別人,腦袋不清楚的人很容易就中招。
四、原則是「檢視自己的工具」,不是「綁架別人的手段」:
我還記得以前老闆曾罵我:「你不貪就好,你管別人貪幹嘛?」那個時候年輕氣盛,還回敬老闆一句:「我跟你不一樣,我從不同流合汚」,這看似正氣十足,但實質上就是一個笨蛋所會幹的事,原因在哪呢?
我都習慣從我的自己觀點來看事情,所以我把自身好惡當成「聖旨」,而且要求每一個人「都要遵守」,但殊不知我卻忘了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背景與環境,在不知行為背後的動機前,妄下斷語是不智且危險的行為,所以我在25-33歲這一個階段,常身陷人際關係危機而不自知,現在回想起來,我就是犯了這一個毛病!
結語:
是不是有犯這個毛病啊?放心,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話,那就代表你是一個正常人,還有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我要說的是凡事先學會要求自己就好,別拿著自己的標準「預期」別人會照著你的方式做,特別是人際互動上面,可以說是萬萬不可,有人認同你自然就會追尋你的腳步,但別以為每一個人都會認同你,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你若不改,撞牆只能說是可預期的事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冰與火的世界,原標題:職場大小事:在職場的上『原則』是拿來處理事情用的,絕不是拿來綁架別人用的!
責任編輯/郭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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