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青年尋職津貼」申請流程
符合申請資格的人,需先到勞動部「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專區成為會員,而申請流程則可細分四大階段:
第一階段:
備妥申請書、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明相關文件影本以及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並完成勞動部「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專區網站上一項職業心理測驗後,上傳報名文件即可申請參加「青年尋職津貼」計畫。
第二階段:
參加計畫後第1日至第30日,進行兩次以上求職與接受一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便會發給第一次尋職津貼新台幣5000元。
第三階段:
若青年30日內未就業便進入下一階段,於參加計畫第31日至60日期間,進行三次以上求職,並接受一家以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者,就會再發給第二次尋職津貼新台幣5000元。
第四階段:
最後,若參與計畫2個月內未就業,於第61日至90日期間內,進行三次以上求職,並接受兩家以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推介服務者,就會發給第三次尋職津貼50000元。(最後一筆尋職津貼)
「青年尋職津貼」每人最高能拿到的金額為新台幣15000元。
簡單來說,只要登錄成會員、報名並完成一種職業心理測驗,於計畫期間依規定進行求職、接受就業諮詢、職業輔導或推介就業,仍未能就業者,每月發給尋職津貼新台幣5000元,最高新台幣15000元。此外,青年若於參加計畫60日內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發給就業獎勵新台幣5000元;如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則再發給就業獎勵新台幣20000元;滿180日以上,再發給就業獎勵新台幣10000元。若是在參加計畫61日至90日期間內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也可分別領取新台幣20000元及新台幣10000元的就業獎勵。
相當於每一參加計畫青年合計領取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最高可達新台幣45000元。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