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前科員蔡姓夫婦帶兒子到麥當勞用餐,未料寶貝兒子在遊樂區摔斷右手,但蔡姓夫婦除向麥當勞索賠醫藥費外,更趁職權之便偷查麥當勞安檢紀錄,向對方索要7060萬元天價賠償金。對此,法院經二審判處夫6年6月、妻5年2月徒刑,可上訴。
新北市消防局前科員蔡姓男子及同單位的黃姓妻子,於2017年3月帶著5歲的兒子到土城麥當勞裕民店用餐,沒想到其子卻在2樓遊戲區嬉戲時,自溜滑梯末端出口攀爬外緣,不慎摔落,造成右手遠端肱骨骨折,事後蔡姓夫婦向麥當勞求償6700元的醫藥費,並利用職權之便,以「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偷查麥當勞安檢紀錄,再向麥當勞索賠7060萬元。
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第2項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起訴蔡姓夫婦,隨後蔡姓夫婦被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對此,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蔡姓夫婦2人各1年2月徒刑。
不過,麥當勞委任律師指出,蔡姓夫婦利用職權,不當查詢麥當勞全國分店之消防安檢資料及電磁紀錄、勒索麥當勞文件,登錄安管系統的紀錄更多達300多筆,且2人至今沒有悔意,請求法官重判。高等法院今(25)日二審此案,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判蔡男6年6月、黃女5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