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本週連續2天審理男子李佳修酒駕撞死陳姓單親爸案件,此案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6位素人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評議之後,今天(28日)判處主嫌李男7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11月4日,當天清晨4時許,22歲的李佳修在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的夜店喝酒玩樂後,搭乘14歲曾姓少年駕駛的BMW轎車離開,因為嫌棄曾姓少年開得慢,途中便接手駕駛在忠孝東路狂飆,並在行政院前地下道口,高速追撞25歲王姓男子駕駛的轎車,造成前車翻滾、王男彈出車外遭車身壓住慘死、22歲江姓女乘客受傷。
當員警到場後,李佳修還仗著酒意瘋狂叫囂,被員警開槍打中左大腿才終於就範,送醫後經檢驗酒精濃度為每公升1.085毫克。檢察官今年3月8日起訴全案,李男因涉犯酒醉肇事使人致死、過失致死罪嫌,案件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也成為國民法官參審新制2023年元旦施行後,第一件由素人法官和職業法官共同判決的酒駕致死案件。
案件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林鈺珍,2名陪席法官吳玟儒、洪甯雅,以及6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聽審。李男出庭認罪,辯護律師主張死者王男違規變換車道才釀成追撞,也有過失,試圖藉此爭取減刑。不過檢察官首先表示,李男是在中彈等候送醫時才承認自己酒駕,不符合自首、無照酒駕更不符合「情堪憫恕」。
審判過程中,一名男性備位國民法官率先對李男發問,死者王男是否有不該煞車卻煞車情況,李男立刻接話答「有」,並稱是王男突然煞車,才導致他閃避不及撞上其左後方;辯護律師也表示,李男雖然有38次交通違規紀錄,不過並非酒駕累犯,也沒有重罪前科,同時堅稱李男「真心悔改、勇於承擔」,希望藉此建請量刑5至6年徒刑。
不過死者王男母親的委任律師表達意見,表示監視器畫面顯示,李男駕車時遠遠就看到前方王男車輛,追撞前還至少4次踩煞車,根本是有足夠時間減速反而加速追撞,根本不是來不及煞車。檢方更指出,李男在押時抄寫經文33次,雖稱迴向給死者,但同一頁經文「般若波羅蜜多」竟有6次漏寫「多」字,令人不禁懷疑是在「揶揄死者」,或是根本不用心。
雖李男在庭上表示後悔,並願未來出獄後將按月賠償王母2萬元彌補,李母也護子稱兒子品行不壞;但王母並不領情、未原諒李男,並稱「兒子回不來了,請法官從重量刑」,切勿讓李男減刑。最終合議庭判處李男7年2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此外,王男家屬先前依據修正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向北檢申請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北檢將向李男追討,不容許「全民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