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遭到30歲兇嫌梁育誌性侵後殺害,棄屍於高雄山區。此案一、二審皆判處死刑,經上訴後,最高法院卻將死刑撤銷並發回更審。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各判2年10月、2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
2020年10月底,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到梁育誌擄走,並且性侵後殺害在高雄阿蓮山區。此案一、二審皆判梁育誌死刑,豈料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引起軒然大波,讓女大生的母親崩潰地表示:「我不是送女兒來台灣死的。」
不過針對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各判2年10月、2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
按照過往數罪併罰的判例,該案最輕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則不能超過4年10月,通常僅會2年10月再加幾個月,此案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