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晚間,從學校準備返回租屋處,遭到兇嫌梁育誌擄走性侵殺害,之後棄屍高雄山區。一審判梁死刑,他仍否認故意殺人,全案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以視訊方式宣判,二審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將死刑撤銷,發回更審。
台南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底,晚間從學校準備返回租屋處,未料卻遭到梁育誌擄走,並且性侵後殺害在高雄阿蓮山區。梁男表示,他當時見到鍾女落單,便拿出麻繩從對方後面勒住頸部,並且拖到旁邊暗處非禮,對方在被擄上車後還有心跳,但準備載到其他地方的時候,發現鍾女身亡,之後因為慌亂所以載屍繞19小時,最後棄屍在大崗山。
一開始狡詐的梁男否認自己性侵,但驗屍結果卻顯示,鍾女生前有遭到性侵的狀況,他才坦承,之後甚至還被查出盜用鍾女的手機支付800元加油費。
梁嫌被羈押在高雄看守所,過去已經三度延押,一審遭到判死之後,仍堅持自己沒有故意殺人,二審上訴再駁回,宣判死刑不變。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對鍾女性侵殺害部分,二審調查未詳盡,有判決違反法律之虞。最高院表示,矯治教化可能性方面,二審只鑑定性侵害部分,結合犯殺人、強盜的部分未經鑑定就認定全無矯治教化可能,也有矛盾及調查不足之處,故將強制性交殺人罪死刑部分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各判2年10月、2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對此,高雄高分院則對於判決結果表達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