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篇文章叫〈你會跟誰結婚〉,文中提到經濟學家的資料顯示,現在美國的婚姻中「強強聯合」的現象愈來愈嚴重,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結婚,高學歷者和高學歷者結婚。
經濟學家很無奈,我們也無語了。在那篇文章的留言區,我們搞了個行為藝術,只放出了一位讀者的留言:「我只和我愛的人結婚。」我們表達了態度,但是問題還沒解決。婚姻大事,到底應該遵循什麼樣的原則呢?
《紐約時報》的專欄作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最近有一篇文章,標題是〈你屬於哪個浪漫體制〉(What Romantic Regime Are You In)。
布魯克斯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我們的讀者可能也比較熟悉他,《社會性動物》(TheSocial Animal)、《品格:履歷表與追悼文的抉擇》(The Road to Character)這些書就是他寫的。但是自從川普當選總統以後,他就像瘋了一樣,寫的文章幾乎都是在罵川普,簡直沒辦法看。後來,我看他終於寫了一篇正經文章也就是這篇談婚姻的,而且寫得很不錯。
婚姻是天注定還是體制化?
他首先寫道,有一個從小在俄羅斯長大、十六歲移民到美國的女作家叫波利娜.阿倫森(Polina Aronson),對美國人的愛情婚姻觀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阿倫森說,俄羅斯人認為愛情是上天注定的,愛情來了你就無法抗拒,人們為了愛情願意做出犧牲,甚至可以承擔痛苦。總之,所有事情都應該為愛情讓路。
但是美國人不這麼認為。阿倫森發現美國人特別講究「選擇」。美國人尋找戀愛和結婚對象會特別理性地權衡比較,對方能不能滿足我的各種需要?我在這段關係中能不能舒服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就好像自己是在挑選一件適合自己的商品一樣。
阿倫森對美國人這種婚姻觀持批評的態度。她認為美國人過分強調自我,有很強的邊界意識,特別不願意依賴對方。阿倫森問,美國人這種「自立自強」是不是太誇張了,人在婚姻中難道不就應該互相依賴嗎?
布魯克斯對此有感而發,他把俄羅斯人的婚姻理念稱為「命運體制」,把美國人的婚姻理念稱為「選擇體制」。
說到這裡,我真的很想補充一句。其實除了這兩種體制,某些中國家長們的婚姻理念也是一種體制,也許應該叫「指標體制」。這些家長為子女挑選對象,都是按照一系列量化的硬指標來的:薪水多少、學歷多高、身高多少、年齡多大。美國人雖然講理性,但至少沒有那麼直白,中國家長則直接把人指標化了。
當然,大多數中國人也不是這個態度。那麼俄羅斯體制和美國體制,哪個體制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