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一名55歲賴姓男子酒後駕駛BMW撞死一名69歲蘇姓婦人,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也成為士林地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但家屬向法院聲請「不要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士林地院合議庭裁准,這也成為全國第二件被害家屬拒國民法官參審獲准的案件。
今年1月30日,汐止區一名賴男飲酒後貪圖方便仍駕駛BMW返家,未料行經汐平路一段下坡路段時,高速逆向撞上正在過馬路的蘇婦,婦人當場身亡,賴男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
此案依法將由國民法官審理,也是士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對此,蘇婦親屬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理由是國民法官新制受全國矚目,可預見這起案件日後審理進度的每一步驟,皆可能吸引媒體採訪、報導,被害人家屬擔心家人不勝其擾,更擔心影響家人重建受傷的心靈。
家屬提及,案發當天,剛好是今年春節連假結束的第一天上班日,家人還沉浸在濃厚過節氣氛中,豈料卻發生憾事,而且事發地點就在家門口,讓子女、家人目睹蘇婦遭撞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家人心情難以平復,目前仍須接受心理輔導,若案子曝光在鎂光燈下,家人必定要承受巨大壓力,因此請求「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
法官認為,檢辯雙方對量刑部分還有歧見,雖然由國民法官審理,可提供更多生活經驗、價值感受等,但不能漠視被害家屬渴求一段寧靜、不受干擾以撫慰心靈創傷的殷殷期盼,且由國民參與審判,可能影響被害家屬心理輔導的成效,因此裁定准許,改由職業法官審理,此案成為全國第二件聲請拒絕國民法官審理獲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