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某校長涉嫌對多名學生伸出狼爪,據悉受害女童高達百名,宛如台版的「熔爐」。事件爆發後,該校長遭縣府命其請假、配合調查,但他卻不當聯繫投訴學生,甚至想透過民代進行施壓。對此,監察院通過糾舉,並移請教育部長依法處理。
今年6月間,多名已畢業學生出面指控南投縣某國小校長曾對她們性騷擾,南投縣立即展開調查,並依處理規定,命令該校長「請假、配合調查、離開校園現場,且不得接觸疑似被害人」。不過該校長卻仍於請假期間指揮監督校務,並未切實離開校園,甚至為了某同事因洩密案件遭停聘處分一事,連絡民意代表,要向南投縣府及校方施壓。
此外,監察院還發現他於今年7月間接受南投縣性評會調查訪談時,知悉投訴學生身分後,聯繫該生及家長,此行為已違反南投縣政府命令以及程序外接觸的法令規定。
監察院今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提案,糾舉這名校長,全案移請教育部長依法處理。監委認為,該校長是資深教育人員,嚴重藐視教師法定救濟程序與南投縣府命令,非校長應有的處事態度,不適宜再領導校務,應予急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