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為解決能源使用問題,立法院於今年五月底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的建物,其屋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未來「光電屋頂」將會是新建物的標配,然而全民準備好了嗎?
5月29日當「建物設置太陽光電」正式拍板定案的消息一曝光,話題馬上在網路上炸鍋,各界提出質疑,例如民眾擔憂屋頂空間使用將受限、太陽能光電板存安全疑慮,業者表示若無容積獎勵,應該沒人想做,且成本恐轉嫁至房價,學者則憂慮,新制將嚴重影響市容,使高樓景觀變刺眼閃光。
事實上該修正草案在去年底便已提出,雖立意良善,但政府釋放的資訊有限,且當時法條多數無共識,事隔半年三讀正式通過,產官共識仍有待磨合,甚至認為過於粗糙,加上部分法條與現行建築法規恐有執行衝突,卻未見相關配套或整合計畫,因此引來眾多異議。
修法過於粗糙 各界質疑聲不斷
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創辦人潘冀說:「很典型的,政府想做這些事,只是從口號出發而已,沒有真正想清楚配套,衍生的問題恐轉嫁到建商、消費者身上,所以大家一定會擴大檢視所有問題。」
「這件事本身是好事,但我們只有做半套,還需要從滿多角度去思考怎麼配套。現在狀況是很粗糙的立了法,後續延伸的問題卻還沒有答案。」他說。
光電、綠屋頂 兩者相爭
針對修正案提及的「一定規模」的建物,其屋頂應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坪數大小規範,然而若以現況來說,小於25坪的施作空間,因為沒有利潤,多數廠商不願承包。
目前屋頂空間使用範圍,包括屋突、水箱、機房及綠化等,修正案上路後,恐空中花園、空中泳池等將成絕響,不少建商、建築師則反應,例如台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施作規則,就有規定屋頂平台綠化面積應達該屋頂平台的50%,因此光電屋頂未來恐將與綠屋頂爭取覆蓋面積,兩者法條該如何並存?考驗中央及地方局處的整合溝通協作能力。
建案裝光電 墊高房價?
未來新建物屋頂強制安裝太陽能光電板,民眾擔心的可能是成本會不會轉嫁到房價、限縮屋頂活動空間、鄰棟低樓建物眩光反射等,而建商、建築師等擔心的除了技術問題之外,目前法條延伸的問題政府各單位尚待整合,將來若出現「打架」(法規扞格)情事,為難的是業者,恐怕房子會越來越難蓋了,甚至會出現亂象。
針對成本轉嫁一事,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團隊表示,以目前新建案規畫階段,就納入太陽能光電板的經驗來說,「若不以更高安全機制考量的規格來看,以一般基本每瓩的太陽能光電板建置成本約4萬5000至5萬元左右,但攤到整體新建案的總工程造價約2至5%,基本上可以忽略。」因此,一般新建案若以反應設備成本為由提高售價,恐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