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慈父對孤兒寡母無微不至,噁男竟對少女猥褻上百次!一名居住在台南市仁德區的視障母親,在老公離世後與女兒相依為命,也有隔壁鄰居對母女倆的照顧。不料,鄰居竟在女童上國小3年級時,多次利用獨處時間對她上下其手,6年多來猥褻次數多達322次,在東窗事發後,鄰居也被依對未成年妨害性自主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
根據判決書,孫姓男子與甲女一家因是鄰居,與甲女一家三口互動良好,然而甲女父親在2015年病逝,甲女媽媽又是視障人士,日常生活仰賴社工照護,因此孫男見孤兒寡母生存不易,平時也會多加照顧。不料,孫男後來竟在甲女就讀國小三年級開始,就趁與甲女獨處之際,以每週一次的頻率,帶甲女前往住處附近的鄉間小路、水電行工廠內,甚至甲女住處的客廳對其威脅。
孫男不僅用手撫摸甲女胸部、將手伸進甲女褲子撫摸下體等,對未成年甲女進行猥褻行為多達322次,甲女向孫男妻子告知自己多次被孫男觸摸胸部後,但孫男妻子卻稱早已知情,但只告知孫男不要再犯就再也沒了下文,甚至還曾扇甲女巴掌、辱罵其為「小三」、「第三者」等詞。直到後來甲女阿姨得知此事,甲女才被阿姨帶往醫院驗傷、報警求助。
經調查,孫男自從甲女出生時起就和甲女一家人成了鄰居,且孫男接受問訊時也坦承頗照顧甲女,除了每週都會給甲女零用錢,也會幫忙照顧生活起居,例如幫忙修理瓦斯、載快遲到的甲女上學,也會替甲女簽聯絡簿、到甲女住處用餐。負責照顧甲女母親的社工更表示:「孫男什麼事情都在照顧,照顧得無微不至,一個男人對兩個母女照顧得有點反常」。
不過孫男告在庭上否認犯行,其委託律師也指出,根據甲女證詞內容,甲女若遇到不喜歡、不開心的事情,會有生氣、反抗、拒絕等負面情緒反應,且會勇於表達,如若甲女被孫男威脅一事為實,則甲女理應對孫男有強烈排斥感、不願與其相處,但甲女近7年來均未求助周遭親友、仍與孫男正常互動,不合常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甲女自小與孫男相識,關係已非一般鄰居可比,且甲女當時尚屬年幼,對性侵害的認識尚淺,初始並未因孫男的猥褻行為而生排斥,直到年長開始認知到孫男的不法行為,才將此事告知他人。另外,甲女此後產生陰影,甚至害怕聽到拉鍊的聲音,還刻意把原本的拉鍊包包換成扣子包包。
對此,法官根據甲女稱每週一次的頻率,自國小三年級開始到滿16歲前夕,6年多以來約322次犯行,孫男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罪、共218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罪、共104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