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一案,因兩人於二審皆未上訴,故日前高等法院於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結果,認定林秉樞涉犯傷害罪、竊錄、恐嚇等七項罪名,判刑2年10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78萬元。然而因案件爆發後,林秉樞已遭羈押達226天可先行扣除,故他只需再蹲牢14天即獲自由。
對於林秉樞犯下的惡行,雖林秉樞聲稱自己會偷看高嘉瑜手機訊息、截錄其私密照等皆有經過高嘉瑜同意,且稱逼迫高嘉瑜下跪等行為,是雙方看電影鬧著玩的,為兩人平時的情趣,但新北地院於一審開庭期間皆不採信其說此,認定他涉犯7項確切罪名和13項罪行,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強制等罪將他提起公訴,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而高等法院於7月13日駁回上訴,且因後續林秉樞和高嘉瑜皆未再上訴,故案件予以定讞,維持一審原判決,合計判刑2年10月。此外檢方收到判決書後,另計算林秉樞於案件爆發後已遭羈押226天,予以折抵刑期,認定林秉樞只需再服刑14日。
得知林秉樞僅需再服刑14天即重獲自由,高嘉瑜今(27)日受訪時大吐不滿表示:「和律師討論之後認為,現在速審法限制,導致很多刑案上訴沒有實益,難改變量刑的輕重,對受害人保障遠遠不足。」她指出,林秉樞在施暴談妥和解後,還要求她退還和解金,這些在筆錄都可得知,她認為像林秉樞這般做出種種惡行的人,法院於量刑上應慎之考量。
事實上,除了對高嘉瑜施暴,林秉樞另於2020年期間,亦對另一名前任女友以相似手法施虐,不僅強行竊看對方手機,也毆打對方巴掌多回,且逼迫下跪,甚以「我要整死妳」、「我不會放過妳」、「信不信殺了妳和妳孩子」等言語恐嚇,致受害者長期心生畏懼。
此外,林秉樞也曾傷害自己的父母親,2015年7月14日,林秉樞向老父母討錢不成,竟直接將父母親反鎖於家中,且要求兩老手舉椅子罰跪,另持刀要脅,用利剪戳父母親身體等等,當時他的父母自行脫困後,嚇得立即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