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資格做妳女兒,這條命還給妳吧…」毒舌虎媽讀著遺言懺悔流淚:我殺了自己的女兒

2018-10-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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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想,是誰大半夜不睡覺,還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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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住院不在,至少小女兒應該先起來應門吧!還是年輕人貪睡,通通丟給老媽?

她又氣又無奈,打開大門。出乎意料,站在門外的竟然是警察與社區的保全。

「我們接獲報案有人跳樓。」警察說明來意,「保全說,看起來像你家的女兒……」

「怎麼可能?!」雖然這麼說,但強烈的不安感突然湧上。

她隨即衝向女兒的房間,發覺果真沒人。

她瘋狂地翻找家裡的每一個角落,哭喊著:「不要嚇媽媽!快出來!

當她再見到小女兒時,小女兒已經是一具冰冷的遺體

頂樓遺留的手機,存著剛剛發給她的訊息──

「媽媽,對不起。讓你失望了。我沒有資格做你的女兒,我對不起你。我好累,努力不下去了,這條命就還給你吧……」

聽到消息而趕回來的兩個大女兒說,小妹喜歡的男生前一陣子劈腿,讓她相當難過,想回家一趟散心。

「你們怎麼沒告訴我啊?!」難怪她會這樣。但是,為什麼都不講?

「她就說要自己說。怕我們亂說,你會生氣……」

「生氣?你們就那麼怕我生氣?」

兩姊妹彼此對看了一眼,立刻把頭低下去,深怕又被母親飆罵。

這就是她最疼愛的女兒,不管受到再大的委屈,最擔憂的,竟然還是她的責罵。

難道小女兒寧可死,也不願意向她求助嗎?

實情是她一再無視小女兒的痛苦、小女兒欲言又止的神情,只肆意地發洩她的不滿情緒。女兒是代替她,背著她的口業,一躍而下……

「該跳下去的人是我,是我呀……嗚嗚嗚……」她捶著胸,恨不得打死自己。

兩個女兒見母親失控,嚇到趕忙疊抱著,護住她。三人哭成一團。

有人認為「嘴巴壞,不是壞」,畢竟不是真的拿刀殺人,而如果是「刀子嘴,豆腐心」,那就更情有可原了。但是,看完上面的例子,你還會同意嗎?

殺人不一定得動刀動槍,甚至不用親自動手,例如以言語逼人去死,就不算殺人嗎?

或許在法律上,言語傷人或殺人不算犯罪,然而,在道德上,其實是廣義的「罪」。孔子曾說,巧言令色者,常常不是好人,但是,說真的,嘴巴壞的,也別自以為是好人。畢竟,「語言」擁有強大的力量,能「成就」人,也能「摧毀」人。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也沒有人會讀心術,往往只能藉由話語傳遞而來的訊息,判斷對方是善意,還是惡意。

所以,千萬別輕忽語言這項「載體」,認為即使自己隨便說話,對方也不應該介意。只要想想,有誰曾經講過很傷你的話,而當時對方對你解釋,那些話都是亂講的,他並沒有那個意思……難道你所受的傷,就能瞬間消失,彷彿沒有存在過嗎?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沒有管好自己嘴巴的人,就像揣著一把凶器,四處閒晃,並隨機亮刀砍人的「無差別殺人犯」。千萬別像上述案例中的媽媽自我感覺良好,等誤傷到自己心愛的人時,可就後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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