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椒華日前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揭露實境節目《嗨!營業中》在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村的拍攝地點疑似違法濫墾山林,她質疑苗栗縣政府數月來查辦此事態度怠惰,數月未曾改善;不過苗栗縣府對此提出反駁,澄清早在陳椒華揭露此事之前,已對彭姓行為人依《水土保持法》開罰達4次、金額26萬,2日前往稽查時再度發現違法事實,累計共開罰52萬。
苗栗縣政府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縣長鍾東錦相當重視此事,已於10月2日指示地政處副處長梁煜誠帶領地用科長薛雲芳、農業、水利、環保、工商、文觀、行政處和造橋鄉公所等單位勘察前往現場稽查。彭姓行為人到場雖強調只配合拍攝節目、尚未對外營業,但經調閱109、110年航照圖影像比對後,確認該處的農地違規面積確實遠超預期,故再次裁罰彭姓行為人24萬,並限期3個月內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此外,該處的餐廳建物也被認定為違建,已被勒令在申請補照完成前停止供水、供電和使用。若行為人不配合,將可能被處以六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水利處還發現彭姓行為人未經授權非法取水,因此另外根據《水利法》對其開罰2萬元,並明確表示在取得合法水權前禁止任何取水行為,總裁罰金額目前已達52萬元。
地政處副處長梁煜誠在現場稽查時表示,後續改善將由苗栗縣府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不過文觀局尚未接獲業者申請設置露營區,且現場的坡度較陡,全區想要申請獲准設置露營的可能性不高。苗栗縣議員廖秀紅也到場關切表示,支持縣府依法裁罰相關違規行為,但也希望縣府能夠考慮到地方發展觀光產業的需求,並加強輔導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