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去年9月1日在立法院的國際記者會,因拒絕《中天新聞》記者的提問,並怒斥「中天是匪台」、「顛倒黑白」等言論,被中天電視台提告涉誹謗及公然侮辱。然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曹興誠的言論基於事實且帶有主觀價值判斷,並非無據的誹謗,因此今日(12日)決定不對他提起公訴。
去年9月1日,曹興誠於立法院前宣布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並分享他對兩岸情勢的看法。當《中天新聞》一位林姓記者向他提問時,他明確表示不回答該電視台的問題,「這匪嘛這個,中天根本是誹謗,你還有臉站在這裡,我替你慚愧啊」。同月9日,曹興誠受邀登上寶島聯播網的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再次表示「像中天就是小嘍嘍」、「我可以證明你們就是匪台啊」等語。
對於曹興誠的言論,中天電視台及該名記者認為其有誹謗和公然侮辱之嫌,遂向他提告。檢方調查後認為,曹興誠的言論主要是基於他對中天電視採取的政治立場和報導方式的不滿。考慮到中天電視過去曾因不遵守事實查證原則而受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裁決,以及在地方選舉時被質疑其新聞報導偏頗,檢方認為曹興誠是基於具體事實和個人價值判斷作出的主觀評論。
檢察官指出,作為媒體,中天電視台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應該接受公眾的監督和評論。曹興誠的言論被認定為基於事實的善意評論,且並非空穴來風,也屬於合理範疇的評論。因此,檢察官認為曹興誠並未涉及公然侮辱和誹謗的犯罪行為,決定對他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