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贊成者的理由
為了替保留死刑作辯護,支持死刑的人指出,死刑能對犯罪起到威懾作用。但科學研究卻不能證實這樣的觀點。相反,牛津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2002年的一項研究對此予以駁斥。死刑能夠帶來公平的論調也在實踐中被證明站不住腳。大赦國際死刑問題專家波切維奇(Alexander Bojčević)指出,無辜者被處以死刑的風險依然存在。他說:「最核心的人權就是生存權。國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殺人,除非是最極端的自衛。」他說,肆意妄為以及濫用政治權力的危險始終存在。國際法雖然將死刑適用範圍限制為最嚴重的犯罪,但如何下定義,在一些國家卻是由專制統治者來決定。現實情況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強調,「這裡所涉及的不是康德和伏爾泰,而是關乎殘酷的暴力,而且常常是肆意妄為的暴力。律政片中照章辦事的司法程序不符合現實。現實情況中,嚴刑逼出的供詞會得到法庭承認。」大赦國際指出,不符合國際法律標准的審判現在越來越多,這是一個倒退。
今年,羅馬教廷宣布死刑不可接受。修改後的教義取消死刑,並注明死刑侵害人類尊嚴。教義中寫道,懲罰的意義今天已經發生了變化,關押體系現在更有效,既可以讓罪犯改善自我,也可以在不奪走人生的情況下,保障公民的安全。
國際情況
縱觀全球,越來越多的國家取消了死刑,這是一個進步。2017年,全球53個國家中共有2591人被判處死刑;2016年,判處死刑的國家為55個,人數為3117人。2016年,執行死刑人數最多的國家是中國、伊朗、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和巴基斯坦,其中又以中國數量最多,但具體數字不詳,因為中國將其視為國家機密,從2009年起不再公布這一數字。
但是,很難保證死刑數量減少的趨勢會繼續保持,甚至在全球範圍內廢除死刑。國際廢除死刑運動還是一個比較新的現象。在一些國家,比如土耳其和以色列,一些勢力正試圖重新恢復死刑,或者擴大死刑的應用範圍。
文/Nermin Ismail
原文、圖經授權轉載自德國之聲(原標題:廢除死刑路漫漫)
責任編輯/陳秉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