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夫妻有2個小孩,今年初已辦理離婚,婚姻期間買了許多保單。
當初黃先生一心打拼事業為家庭經濟努力,家中所有的保險都是「無緣的前妻」規劃購買,連黃先生自己的保單都只負責聽和簽名同意,所以黃先生保單的要保人都是「無緣的前妻」。
長期在大陸經商的黃先生,因為再婚即將生下一個可愛的兒子,才想到離婚時忘記要將保單調整,現在想變更要保人,但「無緣的前妻」不願意簽名配合。
檢視保單後發現,黃先生為被保險人的保單,某些保單身故受益人指名「無緣的前妻」且記載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另外有幾張保單身故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
無論是黃先生或「無緣的前妻」,面對保單都有一肚子的疑問,我相信你一定也很好奇!首先,已經離婚的黃先生保單受益人指名「無緣的前妻」,如果未來發生事故,還會理賠給是「無緣的前妻」嗎?
會理賠喔!因保單受益人指名記載「無緣的前妻」的姓名,受益人並不會因離婚就自動更改、失效。所以離婚後發生理賠事故,身故理賠金依然會理賠給指名的受益人,因此離婚時務必檢視保單,視狀況修改保險受益人。
再則,黃先生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的保單,黃先生在大陸結婚的配偶和所生的小孩,也可以申請理賠嗎?
沒錯,黃先生在大陸結婚的配偶和所生的小孩,也是黃先生的法定繼承人。目前黃先生的法定繼承人為大陸結婚的配偶、所生的小孩以及和前妻所生的2個小孩,4個人均分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的身故理賠金。
因為變更受益人「要保人」和「被保險人」都要簽名,目前的情況下,無論是黃先生或前妻都無法變更受益人。
台灣的離婚率為世界第3高,不到1年就有4萬對配偶離婚!你發現了嗎?當關係發生變化,保單檢視很重要。
R姐告訴你保單檢視5重點:
1.要保人校正
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時,所有契約變更都需要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建議在離婚時將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變更為同一人,才不會把彼此卡死。
2.受益人校正
如果受益人為未成年子女,建議申請保險金信託或分年給付,避免保險金被不當挪用。
3.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列財產
法院通常認為婚後繳費的保單,「保單價值準備金」算婚後財產,離婚時可列入財產分配。
4.地址校正
如果因離婚搬家,務必變更住所,才不會因為忘了繳保費,又無法收到催告通知,而影響權益。
5.重新檢視保障
當我們成為家中唯一的支柱,承擔風險的能力下降,要重新檢視保障是否足夠。
你發現了嗎?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現在,以要、被保險人同一人規劃保單,掌握主控權保護自己是非常重要的事! 有規劃沒規劃,真的差好多!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原標題:簽離婚證書前,還有這張一定要簽 否則保險理賠金會被前妻或前夫拿走)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