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5月起「MeToo」事件連環爆,演藝圈也陸續挖出多名加害者,其中宥勝、許傑輝都已出面道歉並神隱至今,NONO、黑人(陳建州)和炎亞綸更鬧上警檢單位,而以《人選之人》再爆紅的男星黃健瑋後來也被指控曾對一名合作女演員Mia乘機性交,又被爆在2010年於夜店下藥性侵人妻、發展不倫戀。Mia如今還PO出遭黃健瑋提起妨害名譽案的傳票,並諷刺寫道:「好樣的,是有多需要鎂光燈?」
黃健瑋和Mia的事件,要回溯到Mia在6月下旬爆料稱多年前曾與黃健瑋合作拍攝短片,2人事後被劇組邀約唱歌,但她當時因需要安眠藥才能入睡,最後決定不同行,沒想到隔天起床竟發現自己遭「乘機性交」,對方則辯稱是喝醉。對此,黃健瑋透過經紀人回應:「年輕時確實有過很多交往對象,但對於報導中近廿年前曾經來往的敘述,並非事實,本人絕無違法之情事。」黃健瑋的老婆蔡亘晏事後也透過經紀人回應,認為黃健瑋不會做出違法的事,發聲力挺老公。
Mia在爆料此事後,也和老公走入分居、準備離婚的狀態,沒想到她今(19)日清晨5時半左右竟在臉書上發文,曬出收到黃健瑋提起妨害名譽案的檢察官傳票,無奈寫下:「是的,我被告了」。傳票還提醒Mia需攜帶「遭黃健瑋乘機性交貼文所憑依據」,包括當時的服藥證明、相關對話記錄、證人資料等,前往地檢署報到,也讓Mia諷刺直呼:「金鐘前夕,好樣的,是有多需要鎂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