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日爆出有人在派對上吃了4顆含有「大麻合成物」HHCH(hexahydrocannabihexol)軟糖,就失去意識遭送醫搶救,以及多起相關案例。對此我國衛福部食藥署於今(22日)表示,雖然HHCH在台灣尚未被列為毒品或管制藥品,民眾可帶回少量自用,但若有公開販售行為,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
日本政府已於近期宣佈,最快在12月2日就會將含有HHCH成分的軟糖列為禁止持有、使用、流通的管制藥物。我國外交部也接獲部分旅日台人食用後,出現嘔吐、抽搐及昏睡等症狀,並向駐日機構求助的案例,呼籲民眾赴日不要購買或食用含HHCH的糖果及食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台灣目前尚未核准任何含有大麻二酚(CBD)的藥品,但若含THC超過特定標準的產品則會被歸類為管制藥品;HHCH是國內已知二級毒品THC(四氫大麻酚)的衍生物,雖然HHCH在台灣尚未被列為毒品或管制藥品,但在未確認安全性之前,不應將其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陳惠芳強調,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任何未經確認安全性的物質都不應被用於食品製造,違者將面臨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新台幣的罰款;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陳惠芳也提到,食藥署將主動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聯繫,評估是否將其列為毒品,進一步規範使用,但因目前HHCH還不屬於毒品、藥物管制範圍,民眾若從海外帶回相關食品目前並不違法,也不會因此遭到海關攔截,但還是呼籲民眾不應取用來路不明的食品,以保障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