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國稅局查核的重點是,買方是否有足夠的財力購買房產,小孩如果是未成年,更是列為加強查核的案子,因為未成年的孩子通常不會有足夠的收入購買房產。如果小孩是以貸款或向親友借錢的方式取得資金,稅務機關一樣會先查核小孩是否有收入可以還款,且事後是否有固定的還款紀錄。
贈與現金還是房產稅金差很大
父母幫孩子置產有很多種方法,可以匯款給孩子,或是直接跟賣家買,也可以每年贈與 244 萬元給孩子慢慢存(每年贈與稅免稅額),這 3 種做法的稅負各不相同,日後賣屋時的成本計算也有差異。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3 款規定,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購置財產的資金,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如該購置的財產為不動產者,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贈與金額。簡單來說,父母買房給兒子,就必須依照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來繳納稅金。
建議父母們要提早規劃,例如依上述所提,在孩子未成年時父母就分別每年各贈與 244 萬元,這樣孩子 1 年就有 488 萬元。待孩子成年時,就算還未存到房價的金額,仍可大大減少贈與稅金。除了減少贈與稅金,另外還有一個好處是,孩子買房屋的成本會與市價相同。
至於選用二親等買賣方式想要運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必須看持有年數、是否已辦理戶籍登記、有無提供營業或出租等相關條件限制。案例中 C 先生曾把市區這間房屋出租多年,可能不全然適用,或者也可等即將結束的租約到期後,空出 1 年時間,等兒子小 J 回台後再做安排,父子兩人還可以多溝通討論,找出最適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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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金尉《早點知道就好了:頂尖律師教你51個超實用金錢法律常識》(原標題:送屋給孩子 該贈與還是買賣?)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