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潘姓男子與多名同夥遭查獲涉嫌販售未成年人裸照,圖謀不法所得數百萬!台中地檢署檢方今(7)日對潘男及其同夥提起公訴,同時求處最高30年刑期。
台中地檢調查發現,潘男和同夥自民國110年起,先是藉由IG誘騙未成年少女,以「拍照就給錢、送iPhone」等誆騙之詞,取得受害者私密照,接著便將照片上傳至Telegram社群,藉此招募會員、獲得不法獲利,三個月內便謀得高達800萬元,共有86名少女受害。
警方另發現,涉案人中的陳姓男子和劉姓男子還自封為「台蘿教主」,當受害者不願再配合時,便會以「流出照片」要脅,導致多名受害者身心受創,甚至做出自傷行為,同時因受害者遍及全台,檢方調查期間,共耗時兩年餘進行蒐證、查訪。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日對多位涉案人提起公訴,認為他們泯滅人性、有害社會秩序,潘男、陳男與劉男各被求處30年刑期,同夥中的李男則被求處10年刑期,張男為7年刑期,蘇男則是5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