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科技公司認為「比薪水」網站上刊登兩篇心得文,損害公司名譽,怒而將運營「比薪水」的資訊公司告上法院,高雄地院經審理後,裁定該網站發布的心得文屬實,因此駁回科技公司的賠償要求,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高雄這間科技公司有員工分別在2021年9月13日和2022年2月23日,於「比薪水」上留下2篇心得,其中一篇提到業務助理的月薪僅為28至29K,並常需加班,以及「流動率高,2個月換了20多位員工」等;另一篇則指出國貿助理的月薪為36至37K,且工作期間不得使用手機或進行閒聊,甚至「家人有事聯絡一定要打公司電話」。
科技公司對此極為不滿,認為指控不實,指出公司過去三年內並未設有業務助理職位,其正職員工月薪均超過3萬元,且不存在所指的高流動率和加班情況。該公司強調,唯一的國貿助理已任職超過三年,年薪超過55萬元,相關心得文損害其名譽,因而提起訴訟,要求資訊公司賠償10萬元,並需在網站首頁刊登判決書達兩年之久。
針對科技公司的指控,「比薪水」運營公司回應稱,根據網站使用者條款,用戶不得發表侵犯他人名譽的內容,兩篇心得文皆為經過審核後才發布,除此之外,早在2018年和2019年就有類似的負面評論出現在其他平台上。另外在接獲科技公司律師函後,「比薪水」已於2022年6月對相關文中加註紅色警示,提醒讀者「此篇薪水情報可能涉及爭議,可前往幫助中心了解詳細內容」,已盡查核和提醒的責任。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時,詳細審查了科技公司提供的所有員工資料,發現該公司確實存在符合「業務助理」描述的員工,法官指出,2021年該公司員工的平均加班時間達到41.31分鐘,而且在2020年8月至9月間,該公司的到職和離職次數達到14次,9月至10月間則達到18次,這與「比薪水」網站上的員工心得文所述幾乎符合。
法官認為,雖然職場上對低階工作的職稱定義可能不明確,但發文者的指控在合理範圍內,因此,法院最終判定「比薪水」已盡到其責任,並駁回了科技公司的訴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