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分割繼承
如果繼承人之間已經商量好不動產如何分配,且未按應繼分繼承時,可以申請分割繼承。舉例來說,如果繼承人有ABC三位兄弟姐妹,三兄妹說好不動產全部由大哥A繼承,那麼只要三人都同意,就可以辦理分割繼承。分割繼承時,沒有分到不動產的繼承人不用辦理拋棄繼承,因分割繼承是指遺產之中的不動產分配由繼承人自由分配,未分配到的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其他遺產還是有繼承權利,跟拋棄繼承是不一樣的喔!
分割繼承的好處就是,因為辦理繼承不會有契稅與土地增值稅,所以,如果一開始就確定遺產如何分配,直接分割繼承可避免日後再移轉的麻煩程序與費用,甚至房地合一稅的差別也非常大,所以,我非常建議如果遺產可以事先分配好,直接辦理分割繼承會是最好的選擇。
作者介紹|許哲瑝
經歷:
永慶房屋業務主任
台銀保險代理人業務襄理
中興保全保全專員
世樺印刷廠裝訂組長
都市更新諮商師
危老重建推動師
中華民國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中華民國地政士普考及格
昱森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財經傳訊《連房仲都說讚!許代書教你從買賣到繼承的房地產大小事:80%的人都不知道的,不吃虧、不受騙的房地產眉眉角角》。(原標題:除了公同共有繼承、分別共有繼承,還可以分割繼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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