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曆春節即將臨近,許多人都期待著可以回家與家人團聚,放鬆享受溫馨時光。沒想到卻有一家保全公司發出公告,禁止員工在春節7天連假期間休假或離職,如果要排休的話必須給代班人原紅包,如對「公司福利待遇」有所不滿,年後就到別家上班。這份規定在網路上曝光後瞬間引發眾怒,網友紛紛嗆聲「直接投訴勞工局」。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貼出某家保全公司的「重要事項通知」,內容以紅字特別標示,1-2月勒令停止受理所有人員的離職申請,正職從2月8日到13日皆不得排休,「若有排休麻煩留下委員會紅包給輪替您辛苦執勤的代班人員」,不過除夕到大年初二有上班的人員,公司會發放500元執勤津貼。
除此之外,員工若被抓包沒穿公司制服影響案場續約的話,如果第一次發生,將停發500元制服津貼,爾後每次500元連續處分,「若認為公司福利待遇比不上別的公司,麻煩您年後提出到自己認為福利待遇好的公司上班,不要吃之無味丟之可惜,造成大家的困擾」,讓原PO不禁大酸「謝主隆恩」!
這則貼文隨後引起大批網友熱議,紛紛吐槽,「還有停止離職申請這事」、「直接投訴勞工局在看他們怎麼回應」、「公司公告凌駕於勞基法之上耶」、「什麼鬼爛東西」、「會不會接下來是『由於停止離職申請成效良好,固將延續辦理』」、「停止離職申請?春節上班,薪資應該要加倍,如果只有多納500津貼,也是違法」、「難怪要停止離職申請,不然人都跑光誰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