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提醒戴口罩!台北女慘遭惡鄰「徒手挖眼+揮刀狠砍」 法官竟認定:不算殺人

2024-01-2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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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2021年慘遭陳女暴走徒手挖眼睛,還被對方用美工刀狠砍,全身傷痕累累。(圖/翻攝自FB/爆料公社)

王女2021年慘遭陳女暴走徒手挖眼睛,還被對方用美工刀狠砍,全身傷痕累累。(圖/翻攝自FB/爆料公社)

台北市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期間發生一起暴力事件,56歲王姓女子因搭電梯時,看到共乘的32歲陳姓女子未戴口罩因而好心提醒,未料對方卻突然暴走,當場將她壓制在地徒手挖眼睛,還用美工刀猛刺,造成王女全身傷痕累累。台北地檢署一審依傷害罪輕判陳女8個月有期徒刑,對此王女表示,將再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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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10月15日,王女當時看到一同搭電梯的陳女沒戴口罩,好心提醒對方,未料抵達一樓後走出電梯外,陳女竟突然抓狂攻擊她。王女回憶,對方當時喊著「要讓妳死,讓妳後悔」,一邊將她壓制在地,一邊用手指挖她的眼睛,還拿美工刀砍殺王女全身,當時在場只有她、大樓管理員、一名男店員,還有一位年紀大的女住戶和行兇的陳女,所有目擊者全都嚇得不敢靠近。

最終隔壁一位男店員循聲過來查看後立刻報警,王女被送往醫院後,發現自己的脖子、臉部和大腿有多處明顯的刀傷,需要縫合數10針,眼睛也因被陳女挖眼而紅腫出血。然而陳女當天就因交保順利獲釋,令王女錯愕又氣憤,於是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憤怒PO文質疑,「台灣要再死人才會被重視嗎?」

台北地檢署最初以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女,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然而當時年屆32歲的陳女被台北市衛生局依《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評估精神狀態,最終確診急性精神疾病,陳女因此被下令強制住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女的行為雖然極端,但其最深的傷口僅0.5公分,且王女的喉嚨部位無傷痕,因此認為陳女沒有殺人犯意,改判為傷害罪。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王女無法接受一審判決結果,已透過律師請解察官提出上訴,檢察官以2大理由依法提出上訴,一是王女的臉部和腿部均有刀傷,其中臉部傷口位於眼部附近,稍有偏差就可能導致失明或生命危險;二是王女因此事件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而陳女在審判中雖口頭表示願意道歉,但未有實質道歉行為,且未與王女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惡劣,原審僅判8個月徒刑,顯然過輕、有失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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