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下稱:土增稅)、契稅、房地合一稅,請實際計算一下。
1. 買賣房地比起贈與的傳承方式,可以運用土增稅與房地合一稅「自住房地」的稅賦優惠:
(1)土增稅如適用「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對比一般稅率20~40%優惠)
(2)房地合一稅如適用自用住宅免稅額400萬,以及稅率10%(對比一般稅率15~45%優惠)
2. 房地合一稅為稅基(成交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數額)x稅率15~45%。
如果想節稅,可以分別從稅基與稅率下手:
(1)稅基為(成交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數額),為使稅基越趨近於0,無論是使交易的成交價越貼近原來取得的買價,或是「記得」申報相關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印花稅、代書費、規費、裝潢費用等等,縮小整體稅基。
(2)相關費用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發票…);如無法提出證明文件或所出示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3%者,可以按成交價額3%認定費用,並以30萬為限。
(3)稅率是依照房地持有年限來計算:持有兩年內就賣出須繳納45%的稅率,依次遞減,持有十年以上僅需繳納15%,因此想節省稅率,不妨可以再持有久一點,達到年限門檻後再轉移。
3. 如上所述,如果子女取得房產後就會短期賣出,一開始選擇「買賣」移轉方法可能在稅負上比較划算!
因為想要短期賣出,就會碰上高額稅率(二年內稅率45%,二至五年稅率35%),要省稅,只能用節省稅基的方法,而且子女出售他人的價格無法減少,買賣可以使成交賣出價貼近取得成本,結果上就可以省稅。
換句話說,房地賣給子女相比起繼承、贈與的房屋取得成本是以低於市價的房屋公告價來計算,選擇買賣的取得成本可以接近現在交易市價(不能太便宜賣給子女),使稅基縮小,避免繳稅更多。
4. 買賣須記得
二等親間的買賣在國稅局一般認定下視同贈與,若是不想繳贈與稅,就要提供國稅局完整金流紀錄,保證此次過戶為真買賣,而不是假買賣真贈與。
5. 選擇買賣的子女資金來源:
(1)運用贈與免稅額
贈與稅每人每年皆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夫妻也就是父母兩人一起合計共有488萬元,而如果是子女當年度結婚,贈送給子女可以各再加100萬元免稅額。
舉例來說:如果兒子今年結婚,父母兩人今年對兒子的贈與免稅額為父244萬元+100萬元,母244萬元+100萬元,也就是共贈與688萬元以內金額不用繳稅。
父母可以利用分年贈與子女金錢,來充當子女未來房屋買賣轉移的資金之一。
(2)銀行貸款:
一般購買房子,通常可貸款房屋總價的70~80%,並自備頭期款20~30%。因此想利用銀行貸款向父母買賣房產,子女只需要自備頭期款部分,或是父母直接利用免稅額贈與頭期款給子女,並保證子女本身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就會提高銀行貸款意願,充當買賣房產資金之一。
6.房地賣給子女後,房屋產權就是屬於特定子女的,不會算作父母的遺產;但相反的是,房屋買賣轉移的價金就屬於父母財產,要特別注意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原標題:父母選擇以「買賣」方式,將房地產傳承給子女,幾點注意事項)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