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私立大學林姓男教授2021年與一名古姓女教授出軌,然而2人某次討論股票投資問題時因觀念不同,且林男認為古女發出「嘖」的聲音敷衍他,竟拿重達1.35公斤的筆記型電腦朝古女丟去,擊中女方左眼,導致古女左眼球破裂、滿臉是血,送醫治療後仍失去左眼視覺,只能感受餘光。一、二審皆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4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也認定林男犯行明確,於昨(25)日駁回上訴,維持4年徒刑的判決。
林男2021年4月23日凌晨與古女談論股票投資問題時,因與古女觀念不同,且認為女方態度敷衍,竟憤而拿起古女放置在房間地板上的筆記型電腦,高舉過肩向女方頭部猛砸,導致古女頭部外傷、左眼皮撕裂傷、腦震盪、左眼眶骨閉鎖性骨折,左眼球更直接破裂、視網膜剝離,僅剩下餘光視覺。
檢方偵查後,依重傷害罪起訴林男,但林男仍辯稱自己是因一時生氣,原本是想撿起古女放在地上的筆電往床墊的方向丟去,只是筆電不慎從手中滑落,才意外砸到古女。
此案經法院一、二審審判,認為林男與古女當時分別坐在雙人床墊的2個角落,距離約1.8公尺,加上筆電正在插電充電中,林男不可能只是因為手滑而失手砸傷古女,認定林男構成重傷害罪,判處4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案情並未釐清,將全案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還原事發過程後,認定林男犯行明確,於昨(25)日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