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高中女學生與同班同學交往,之後分手要求對方償還先前欠款,怎料前男友竟拿過往性行為影片恐嚇她「復合或再做一次」,甚至將影片給其他同學觀賞,更公布於Instagram上,讓女學生決定提告。如今桃園法院判決出爐,前男友及其父應連帶賠償50萬元。
根據判決書,該名印尼籍女學生就讀桃園某高中,於同班的馬來西亞籍男學生交往,之後兩人分手,女學生在2022年要求對方償還借款,但前男友聲稱沒錢,並恐嚇女學生復合或再發生一次性行為,否則就要出售雙方性行為影片。之後,前男友更將影片給其他同學看,並將影片PO上粉絲超過4000人的IG,導致至少4000人觀看或複製、分享該影片。
女學生向校方求救,不過校方因為女學生是印尼籍人士,訴訟保障有限而未能實際協助,前男友雖事後轉學,但未曾道歉,甚至還向他人提及此事,讓女學生身心受創,最後選擇直接報警並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金。
前男友事後承認曾PO出兩人性愛片,但強調「設定僅女方能觀看」,且只給我另外2個人看,沒超過3人因此無侵害刑法第235條所欲保障社會善良風俗之法益。
不過法院審理表示,前男友發布限動並未顯示僅供特定人士觀看的綠色星號,且言語中恐嚇女方,認定他侵害女方名譽權、隱私權等,因審酌前男友高中肄業、未婚,現在馬來西亞,因此判男方及其父親應連帶給付女方50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