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某高中一名女教師曾涉嫌利用職權與男學生多次發生性行為,此事在多年後才被揭發,校方對女教師採取解聘處分,但監察院認為案情疑點重重,已申請自動調查。
根據監察院的新聞稿,一名知情人士於2022年向該高中陳情,指多年前該校一名女教師疑似利用教師身分與未成年男高中生多次發生性關係,該名女教師在事發後沒有受到任何懲處,直到多年後被舉報,校方才展開調查,並對女教師採取解聘處分,且一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監察委員紀惠容對此案感到不解,質疑校方在處理此案時是否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性騷擾防治法的規範,是否有延宕通報或隱匿不報的情況,以及主管機關教育部在督導學校落實通報機制方面是否有盡責,因此將申請自動調查此案,以釐清真相,並保障學生的權益。
驚世女師非首例!最誇張是她「9度性侵生子」判17年
台灣近年來曾發生多起女教師性侵學生的駭人事件,引發社會撻伐。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女教師,竟在擔任6年級班導時,9度性侵班上一名男童,甚至因此懷孕生子。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徐女17年6個月有期徒刑。而且因男童方尚未提出認養該名孩子的程序,因此孩子的父親一欄目前仍然空白。
另外,嘉義縣一名國中女教師,與班上男學生交往並發生4次性行為,其中包括口交和手指性侵。分手後,女教師還不斷騷擾男學生,直到被家長發現並報警。嘉義地院審理後,考量雙方已和解,判女教師1年8個月,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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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於校園性平案件數字攀升,從2017年的5100多件激增至2022年近1萬2000件,立法院於2023年7月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重點強化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該修正案嚴格規定學校教職員工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並要求即便在成年學生情況下,校方人員也不得利用職權發展不平等的親密關係,以此確保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環境的健全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