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16)日宣布,失業勞工子女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開放申請,時間從即日起至3月15日,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失業勞工子女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申請條件、時間
勞動部表示,只要是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3月15日前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2月15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就可申請。
如果是3月15日前已就業,但在民國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這段期間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也可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部分,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新台幣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舉例來說,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再另外加給2成,也就是4800元,一人可得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5萬7600元。
但要注意的是,勞動部與教育部的就學減免或補助方案不能同時請領,若勞工想申請勞動部補助方案,必須先將教育部減免的學雜費退回並檢附相關證明才可申請,提醒勞工注意。
勞動部提醒,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113年2月16日起至3月15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2月1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