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間,彰化一名人夫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年僅15歲的少女小玲(化名),2人以4千元進行性交易,未料雙方於摩鐵開房時,施姓男子與江姓男子突然持刀闖入,要求對方支付10萬元和解金,之後2人更將人夫帶到山區,恐嚇不交錢就將他「推下去」,警方獲報後,逮捕了以施男為首的仙人跳集團,依法判處施男有期徒刑10年,其中9年不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人夫於去(2023)年2月某日與小玲相約前往彰化市某摩鐵開房,未料進行到一半時,施男持武士刀闖入,江男則拿著手機錄影,施男還表示小玲是自己的女友,怒斥人夫性侵未成年少女,藉此索討10萬元和解金,否則要散布影片,讓已婚男身敗名裂,而江男則謊稱是小玲的哥哥,還在房內拿起椅子,作勢丟向人夫。
面對2人的威脅,人夫只好前往超商領款2萬元,連同身上6200元一併交給施男與江男,沒想到2人食髓知味,同日晚間再次約他談判,把他載到彰化市八卦山偏僻道路,強迫拿出20萬元解決,人夫打電話給友人借款被拒,施男卻繼續恐嚇,表示如果交不出錢,「就要把你從這裡推下山坡」,還搶走人夫的手機,刪除與小玲之間的對話記錄,人夫見狀只好答應分2個月各支付4萬元,2人才將他放走。
事後警方循線追查,發現除了人夫之外,還有其他人被施男以類似手法勒索金錢,總計7人報案,警方獲報後逮捕江嫌等3人到案。
彰化地院法審理後,依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取財等罪對施男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其中9年不得易科罰金,對施男則依共同犯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另依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