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推動「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2學年度第2學期的補助即將於3/15截止,符合資格者最高可領5萬7600元,桃園市還加碼「比照軍公教」,最高可再多領1萬1800元,期限到3/25,欲申請者千萬別錯過時間。
112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時間、方式、金額
112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從今年2/16開辦,至3/15截止,申請資格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3/15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113年2/15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若3/15前已就業,但在民國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也可提出申請。
至於補助金額,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獨力負擔家計(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同時有2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了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之外,若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合計可領取5萬7600元。
要注意的是,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3.5萬元/年)」,若同時符合本項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
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加碼
另外,桃園市勞動局還比照軍公教加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只要經過勞動部「失業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每人最高加碼1萬1800元,期限到3/25。甚至更放寬申請資格,就算未領有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若符合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亦可申請桃園市1萬1800元補助。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