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點」讓你遺產不充公!
1.預立遺囑
預立遺囑是確保自己在世時,可盡情享受花費自己的財產,等過世後用遺囑交代好,剩下的錢要給誰,這樣才有法律上的依據,將財富交給你想要照顧的人,讓你剩下的遺產,可因你的贈與財產造福更多人。
2.協助遺產管理(照顧錢)
單身的人最重要的除立下有效遺囑外,最好安排保管遺囑的人和遺囑執行人,或提早做好遺囑信託,指定好監察人。近年來,不少知名人士驟逝,就算有遺囑,後續若無人執行遺囑,還是會讓繼承人發生爭執而告上法院,或沒有繼承人時財產被充公,「這樣就跟沒寫遺囑是一樣的狀況。」
3.找人協助安養(照顧你)
單身者應要思考,當你年老、發生意外、失智失能的情況,要如何確保自己的財富,可妥善照顧自己?或讓自己託付的人選,有法律上的權限,來管理你的財產和安排安養照顧。較多人會選擇安養信託或意定監護契約,因為當你已失去管理生活的能力,有了這些法律上保護你的契約,就不怕被身邊照顧你的人盜領或詐騙財產。此外,你也可以事先把財產交付給銀行信託,只要付一些信託管理費用,養老金便不易被他人領走;照顧者也可每月從約定好的安養信託帳戶中,領到照顧安養的相關費用。同時你也可用意定監護契約,提供報酬給監護人,讓監護人替你照顧安養和管理財產,才不會在老後因沒有事先交代,導致無人管理財產或無人照顧的窘境。
沒有法定繼承人時,遺產歸屬國庫
在沒有繼承的情況下,會由親屬會議、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來管理這份遺產,像是造遺產清冊以確認遺產內容,若被繼承人有積欠債務,則由遺產管理人自遺產中負責清償等。最後,遺產管理人在執行管理遺產任務,認為有剩餘遺產,便會把剩下來的遺產移交給國庫,收歸國有。
資料來源:《民法》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