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今年以6招節能創能政策,引導企業節約能源,降低電費支出,包含「太陽光電系統補助」、「淨零碳示範場域推廣補助」、「行動碳健檢中心輔導」、「綠色媒合會」、「店面節能設計指引手冊」及「企業淨零轉型健檢指引手冊」。而今年4月1日起推出首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歡迎民眾踴躍申請,共同迎向綠能新趨勢。
太陽光電補助計畫4月1日開跑
經發局表示,本次「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欲申請者應於這期間檢具申請書、相關資料及電子檔案光碟片向本局申請,收件日期以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民眾申請補助金額總計如果低於補助經費額度,則將依申請人收件日期依序補助;如超過補助經費額度,則公開抽籤依序補助申請案件。如申請案屬場址有設置儲能設備或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已完工的案件,將會優先核定補助。
太陽光電系統補助對象
1、於新北市轄內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地點排除機關學校),並於112年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設備登記或113年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設置者。
2、同一設置場址已向本局申請太陽光電補助並獲核備者,本局將不予補助,且同一設置者當年度至多僅能申請補助1案。
太陽光電系統補助標準
1、總設置容量在10瓩以下者,每瓩補助新臺幣1萬5,000元。
2、總設置容量逾10瓩,且在30瓩以下者,其10瓩以下部分依前項規定補助;逾10瓩部分,每瓩補助新臺幣1萬元。
3、總設置容量逾30瓩者,其30瓩以下部分依前項規定補助;逾30瓩部分,每瓩補助新臺幣5,000元,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為配合國際能源轉型的趨勢,逐步打造零碳城市,新北市自102年起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發展,並率先北台縣市,推動公有屋頂建置太陽光電系統,迄今設置容量已達21.59MW,年發電量約2,267萬度,每年減少15,415公噸的碳排放;民間部門,則透過「提供設置獎勵補助」方式全面協助民眾進行設置,達成新北市低碳永續城市的願景。
經發局說明,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不只有長達20年穩定售電收入,除了具有隔熱降溫效果,亦可降低夏季屋內空調使用,帶動電費減少的附加效益。太陽光電系統市場技術已日臻成熟,價格合理,以北部來說,平均10至12年即可回收成本,再加上設備維護容易且保固期長,非常適合住家及工廠屋頂裝設。
經發局表示,相關補助辦法已公告於新北市經發局網站,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