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碩士生曾在就讀大學時,涉嫌與國中女學生發生性行為,但他事後竟宣稱自己「智能不足」,最終獲得法院採信輕判、遭判緩刑,怎料陳男又在2021年涉嫌猥褻少年,遭彰化地院判刑8月,他也再以「中度智能不足」為由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得以考上大學、碩士班,且傳訊速度相當即時,還能收回對自己不利的訊息,高度懷疑他是「詐病」,推估其智能落在中下至邊緣範圍,但並非智能障礙者,因此駁回他的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男就讀大學時,因涉犯性平事件而轉學至另一所大學,並在這期間認識一名未滿14歲的國中女學生,怎料陳男竟開車載女學生外出,於路旁、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3次。案件審理期間,陳男的家人稱他患有輕度智能障礙,而根據彰化基督教醫院鑑定結果,顯示陳男患有中度智能不足,獲法官採信,輕判1年10月、緩刑4年。
不料,陳男於緩刑4年期滿1年多後,又以類似的手法結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年,更在外出期間觸碰對方的生殖器,陳男為此被彰化地院依對未滿14歲少年猥褻罪判刑8月。陳男不服判決上訴,主張自己是中度智能不足,還提及「別人說我被女鬼附身」、「我有特異體質,身體不舒服時會被附身」等語,堅稱自己罹患妄想、幻聽等疾病,且已與少年和解,請求給予緩刑。
衛生福利部立草屯療養院對陳男進行相關鑑定後,發現陳男雖無法回答自己年齡,反應顯得遲緩,卻又能在傳訊息時相當即時,事後還會將對自己不利的訊息收回。此外,陳男表示自己無法計算12減6等於多少、不會判對數字大小,卻能計算自己曾花8000元招待朋友,傳訊給被害少年時,對方表示自己的時薪為80元,他也能回覆︰「不是70嗎?」
不僅如此,陳男還在接受警察偵訊時,詳述自己上網購買遊戲點數送給被害少年,再以金融卡結帳的過程,想借由說明購買過程的複雜,來彰顯自己的智能不佳。不過,醫生則認為,如此抽象、詳細的敘述過程,對於輕度智能障礙者已相當困難,更何況是被認定為中度智能障礙者的陳男,高度懷疑陳男是為逃避法律制裁而「詐病」。
除此之外,雖然陳男的家人指出,陳男的語言發展遲緩、5歲才會說話,就學期間成績也頗差強人意,但調查顯示,陳男有考上大學、研究所,平時可以開車,還能自理日常生活、簽訂租屋合約,在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前,也不曾有妄想、幻聽病史。法官採信陳男有「詐病」的高度可能,認定他的認知功能在中下至邊緣智能範圍,並未達障礙程度,因此駁回上訴,要求陳男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