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刷存摺,勞動部發錢了!根據勞保局行事曆顯示,5月的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將在5/15(三)、5/31(五)入帳,以下整理國保喪葬給付的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補助金額等注意事項。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未滿65歲)
‧由支出殯葬費用的人請領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申請時間
因為設有5年的請求權時效,因此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的5年內提出申請,若超過期限才提出申請,勞保局將不予給付。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金額
按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計算,一次發給5個月給付。
例如:112年1月起月投保金額為19,761元,國保喪葬給付則一次發給98,805元(19,761元×5個月)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如何申請
填妥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備妥以下相關文件後,以掛號郵寄勞保局或親洽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可為影本)
‧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支付殯葬費者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
什麼是支付殯葬費證明文件?
也就是支付殯葬費的收據或發票,不過有3個重點要注意:
‧要蓋有開立單位的大小章或統一發票專用章,且必須是正本。
‧如有「買受人」欄位,應填寫申請人姓名或被保險人姓名或為空白。
‧開立金額應為實際支出殯葬費金額,與喪葬給付金額無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