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各縣市針對高齡長輩及中低收入戶,都設有相應的福利措施,台中市政府也同樣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65歲以上的台中市民只要符合條件,最多可領取8329元,要注意的是,這項補助以中低收入戶為主,設有排富條件,並不是所有人都能領取。以下整理申請資格、補助金額與申請應備文件,帶你一文看懂。
台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
1. 年滿65歲以上設籍台中市之國民。
2.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3.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4. 全家人口不動產合計未超過新臺幣750萬元。
5. 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台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金額
1.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8329元。
2. 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4164元。
台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印章
2.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 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明、失蹤證明等
台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流程
申請人檢附證件填申請表→區公所收件審核→區公所彙整造冊送社會局→社會局核算撥款→送郵局→撥入申請人帳戶。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