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肇事駕駛亦因車禍而死亡,則其繼承人是否應負賠償責任?
A:是,但只在繼承遺產之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範例故事
A 在高速公路上追撞 B 車,造成 B 受傷,但 A 則不幸死亡。若 A 留有遺產50萬元,B依法可請求 80 萬元之賠償,則B 可否向A的繼承人C請求80萬元之賠償?
說明解析
民法第1148條第1項前段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而A因追撞前方的B車,造成B受傷,自有賠償損害之義務,故若A不幸死亡,則繼承人C應繼承此項賠償之義務。但C不必太擔心鉅額之賠償義務,因為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故若B可依法求償80萬元,而A的遺產為500萬元,則C應以遺產賠償B的全部損失。但若A的遺產只有50萬元,則C只須賠償B 50萬元,C的原有財產不會受到影響。若A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則C不必向B 賠償。這樣的制度對繼承人有利,不至於影響原來的生活及財產,但相對地,對於債權人(被害人)而言則不利,因為有可能只得到一些賠償,甚至得不到賠償。
法律小叮嚀
以前會說「父債子還」,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只對了一部分,因為如果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留下來的債務大過於財產,則繼承人就不用以自有的財產來償還該債務。但是對於債權人(被害人)而言,就會求償無門了!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