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來積極追查稅收,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日前公布一份罰單,青島一間公司因違反外匯管理規定,違法將外匯匯入境內,被處以高達1863.8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344萬元)的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591.63元人民幣,引發網友譁然,「並沒收違法所得591.63元?」、「罰款金額是其違法所得的31000多倍?」
根據罰單公告,青島興信昌公司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多項規定,違法事實是「違法將外匯匯入境內」,因此被處以鉅額罰款。根據調查結果,興信昌公司違法金額合計2883萬美元,均流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帳戶,最終依據《外匯管理條例》對其處以1863.89萬元罰款。
天眼查資料顯示,興信昌公司於2021年注冊成立,經營範圍包括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金屬材料銷售等,公司注冊資本為5000萬美元,獨資股東為香港某貿易公司。
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相當震驚,「如果不是有圖有真相,我是萬萬不敢相信這世界上真會有白日見鬼這等奇葩事」、「我沒有注意看,還以為是沒收違法所得591萬。」
根據《大皖新聞》,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分局27日回應表示,受罰的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具有典型的「假外資」空殼特徵,如無生產經營痕跡、無工作人員、法定代表人不參與實際經營等,且資金匯入後快速結匯並轉移到疑似地下錢莊控制的帳戶,形成迴圈操作。
事實上這類罰款不是個案,有中國媒體統計,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地分局近年來曾開出多份千萬罰單,例如今年5月,青島另外一間「藍銘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樣因為「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在5月6日被處以罰款18108820元,並被沒收所得442.98元;去年9月,青島融寶置業有限公司因類似違規行為,被罰5758萬元;去年12月,鄂爾多斯分局也對兩家違規企業分別處以898.45萬元和1634.42萬元罰款。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資料,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的主要情形包括未經批准或未登記即匯入外匯資金、以偽造或變造單證等欺詐手段將外匯資金匯入境內等,往往涉及利用虛假單證或無真實、合法交易基礎的單證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