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膨脹加重,讓房地產成為保值的最佳選項,近來房屋買賣交易的方式,也隨著通貨膨脹而有所改變。
早期換屋型態的買方都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如果是自用住宅,而且是2年內的交易,無論是土地增值稅現或是房屋交易所得稅都有相關的租稅優惠,就連2016年起課徵的房地合一稅也有重購退稅的相關規定,可以避免自住型所有權人,因為課稅而降低購買能力。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這一波買賣房屋,除了上述的租稅優惠外,還隱藏了更重要的因素「通貨膨脹」。為此,在還沒有賣掉舊屋前,就搶著先買房屋,再自信滿滿的慢慢銷售舊有房屋,一買一賣之間,也讓房屋仲介公司荷包滿滿。
鄭文在表示,正常的房屋買賣交易,從簽約、完稅、貸款到點交房屋約需要1~2個月內完成,自備款約2成,銀行貸款約8成。如果是先買後賣的買方,簽約後2個月內,新買房屋點交,買方必須承擔新買房屋8成的銀行貸款,以及舊屋原有的剩餘房屋貸款,負擔沈重。
如果是先賣後買,因為舊房屋已經出售,舊房屋貸款已經清償,所以只要負擔新買房屋的貸款,早期都是用這種方式換屋,避免雙重負擔房貸。
但是,這一波的房價,因為通膨壓力,當賣掉舊屋時,新買的房屋價格可能早已水漲船高,一日千里,房價不復返了。所以,市場上出現了這種先買後賣,延後過戶的買賣房屋方式,也就是買賣雙方簽約後,交屋的時間拉長到6個月甚至1年,屆時,買方先求有再求好,實在是一舉兩得。
就賣方而言,如果沒有換屋的困擾,可以再住一年後點交,也樂觀其成,欣然接受,當然,買方簽約金5%-10%還是要照付,避免買方反悔不買,產生爭議。對於仲介公司而言,一箭雙鵰,2件成交案件仲介服務費一定破百萬元,提早達成業績目標,因此,也樂意居中協調,使命必達。
當然,最大的贏家還是這次的買方,因為新買的房屋有了著落,買賣價格已經定錨,所以,舊房屋的部份,就可以安心的銷售,出售價格也能更堅持,不需要受繳納新屋、舊屋2份房貸而苦,賤價求售。
作者介紹|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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