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於113年7月31日同步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作業,全國退稅件數達342萬餘件,退稅金額為558億餘元,較111年度退稅件數增加9萬餘件,退稅金額增加2億餘元。不過,究竟退稅資格為何?怎麼查詢自己能否退稅?怎麼拿到退稅的那筆錢?《風傳媒》編輯一次整理給你。
首批退稅日期
113年7月31日
首批退稅對象
1.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
2.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
3.符合稅額試算並於113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之退稅案件。
怎麼查詢自己能否退稅?
國稅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欲查詢退稅資料,可利用網路連線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執行「線上查調」查詢「退稅資料及退稅資料抵欠明細」。
怎麼拿到退稅的那筆錢?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選擇「直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不過,本批退稅案件仍有近1.37%的民眾未採用直撥(轉帳)退稅方式,國稅局將同日開立退稅憑單陸續以掛號寄發,請民眾於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113年9月30日前儘速兌領。
金額未達5000元者: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列台灣銀行指定營業單位兌領現金。
金額達5000元未滿20000元者:須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領取退稅款。
金額達20000元以上者:禁止背書轉讓,僅能將該憑單存入受退稅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
第二批、第三批退稅日期對象
第二批退稅時間為10月31日,逢假日會提前,退稅對象為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案件及5月11日後以書面方式確認之稅額試算退稅案件;5月10日(遇假日順延)前非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
第三批退稅時間為隔年1月底前,退稅對象為逾期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逾期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退稅案件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
資料來源: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