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經濟問題、度過難關,基隆市政府推出「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符合條件的民眾每月可領4049~5437元,以下整理了申請懶人包,千萬別錯過了!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資格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
1.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
3.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35575元。
4. 家庭動產、存款本金(依最新年度財稅利息收入推算)、有價證劵及投資等未超過200萬。(全家人口多加1人,標準再增加25萬)。
5. 家庭不動產、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未超過732萬。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補助金額
符合資格的民眾,每月補助金額為輕度4049元,中度以上5437元。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如何申請?
符合條件的民眾,將應備文件帶齊至基隆市中正區公所民政課填寫申請表,進行辦理。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應備文件
1.申請人私章、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及最近一年內頁(影本)。
3.應列計人口全戶現戶謄本(申請人與父母、配偶及所有子女,含記事欄、死亡者附除戶謄本。
其他文件(無則免付):
1.應列計人口就讀高中(含)以上,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有失蹤、入獄服刑、服兵役者,檢附相關證明。
3.應列計人口有外籍人士者,檢附居留證(影本)。
4.有優惠存款者,檢附存款證明(如:優惠存款利率18%者)。
5.罹患嚴重傷病致不能工作者,檢附醫院之診斷證明書。
列計人口:
1.申請人本人及配偶。
2.申請人一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同戶籍配偶、所扶養之子女。
3.申請人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另申請人若為已婚者且與配偶之父母同一戶籍,
得列計配偶之父母,原生父母不予列計;若申請人與原生父母及配偶之父母皆為同一戶籍者,則均予列計。
4.申請人同一戶籍之無工作能力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5.申請人為非婚生者,未經生父認領,列計其生母;經生父認領者,列計其生父母。
6.養子女併計。另申請人配偶與其前夫(妻)之子女與申請人同一戶籍者列計,未同一戶籍者不予列計。
7.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注意事項
基隆市政府提醒,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中低老人生活補助及本生活津貼僅得擇一領取。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老農漁、國民年金即會停止,若未通過相關單位會再重新撥補。
申請人若有領國民年金,若為3772元以上,通過補助資格後仍可領扣除3772元以上差額。
資料來源:《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