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告「113年度住宅補貼」自8月1日起至8月30日下午5時,開放民眾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項補助,此外,有使用「新青安貸款」者亦可合併申辦,最高可貸1250萬,想確認資格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113年度住宅補貼專區,查詢相關辦理條件及方式,以下整理了2項住宅補貼申請懶人包一次看!
1.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國土管理署說明,「自購住宅貸款補貼」最高優惠額度為臺北市的新臺幣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以及其餘直轄市、縣(市)210萬元,並提供最長20年利息補貼年限,而含付息不還本的寬限期則最長5年。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資格
1.年滿18歲。
2.符合家庭年所得標準(詳見各縣市定額表)。
3.家庭成員有無自有住宅或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
舉例來說,設籍台北市且申辦自購住宅補助者,家庭年所得須達16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達6萬8772元;家庭動產限額達715萬元;不動產限額達940萬元即可符合辦理資格。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利率
第一類利率是郵儲利率減0.533%;目前為1.187%,直至115年7月31日前將增加補貼0.25%,等於為0.937%,而適用對象如下: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
3. 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限申請人)。
4.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5. 65歲以上(限申請人)。
6.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 身心障礙者。
8.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9. 原住民。
10. 災民。
11. 遊民。
12.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
13.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第二類則是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1.762%,直至115年7月31日前將增加補貼0.25%,等於達1.512%,並針對不符第一類利率申請資格者進行辦理。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方式
書面申辦
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日的認定以郵戳為憑。
線上申辦
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nlma.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其申請日的認定以完成案件送出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