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嘉義有爸爸去幼稚園接孩子,結果接到別人的孩子,後來才發現帶錯。
根據這麼多年來的經驗,確實有爸爸不知道孩子念幾年級、導師叫什麼名字、今年幾歲、念那間學校或是幼稚園。但是抱錯小孩這件事,其實我是不相信的。
不認得自己小孩,卻會去接小孩,這件事從經驗法則來看,一點都不合理啊!除非這個爸爸跑遠洋漁船,三年回一次台灣,否則怎麼可能不認得自己小孩,還會帶小孩去買雞蛋糕?
所以,我覺得不應該把這件事當作笑話來看,這不是笑話,而是恐怖的社會新聞。如果這個「爸爸」根本沒有孩子在這間幼稚園就讀,當然就是可怕的略誘事件。他喬裝成有孩子在這間幼稚園念書,然後把其中一個小女孩帶走。
當然,如果真的是抱錯,那麼請媽媽跟我聯繫,妳不只應該離婚,也應該好好的爭取親權了。親生的孩子都可以記錯,那麼還有什麼不能發生的?
這件事,並不好笑,而是恐怖故事,孩子可以接錯?下次外遇的時候,會不會說,其實我認錯自己老婆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