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最重罰1.5萬!農委會預告新修法,養貓的人快檢查

2024-08-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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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也需要進行寵物登記。(圖/洪煜勛攝)

貓咪也需要進行寵物登記。(圖/洪煜勛攝)

現在有很多人都會選擇養寵物,除了可愛的狗狗外,也有很多飼主選擇成為「貓奴、鏟屎官」,不過隨著台灣目前家貓數量越來越多,農業部也在日前宣布將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草案,自明年8月1日起,家貓也像寵物犬一樣需要辦理寵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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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貓也要辦理寵物登記!違規飼主恐荷包大傷

根據農業部公布的112年全國家犬、家貓飼養數量電訪調查推估結果,家貓的飼養數量較上一期(110年),大幅增加50%,因此農業部決定加強家貓管理。

目前農業部規定只有家犬需要進行寵物登記,而家貓只有在台北市列入需登記物種,其他縣市都是採自願制度。其實根據農業部調查,家犬、家貓的絕育比例分別為68.9%與82.8%,顯示家貓的飼主為貓咪絕育的意願較高;而在寵物登記的比例則是家犬70.6%與家貓58.4%。

目前農業部已經預告修法,自114年8月1日起,家貓也需要辦理寵物登記。若是目前家中已經有貓咪,但尚未進行寵物登記,農業部也給予一年的緩衝期,也就是自114年8月1日起過後一年內飼主需要替家中貓咪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寵物登記以及植入晶片。根據動保法第31條,飼主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期限之規定,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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