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113年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
(5)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臺幣750萬元者。
(6)未入獄服刑或因案羈押者。
補助金額:
·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113年2萬1345元)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329元。
·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113年3萬5575元)者,每月發給新臺幣4164元。
3. 敬老卡
申請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65歲以上老人。
敬老卡福利:
(1)交通補貼:市區公車、計程車、台鐵、國道客運。
(2)運動休閒:國民運動中心及游泳池場地使用。
(3)農會消費:每月以100點為上限。
4. 假牙補助
申請對象:
(一)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經本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50%以上。
(二)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年滿5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不在此限。
(三)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本市衛生局「高齡友善固齒整合照護計畫口腔篩檢暨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補助」或本府民政處「原民長者假牙補助」者
補助內容:
申請後使得開始製作活動假牙。
(一)活動式假牙
(二)配件或金屬床
(三)篩檢費
(四)維修
5. 老花眼鏡、拐杖補助
申請對象:
設籍新竹市之65歲以上老人。
補助金額:
老花眼鏡補助為核發300元配鏡券,民眾可自行至特約眼鏡行配鏡。
如何申請:
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印章至三區區公所或本府社會處請領,2年內不得重複請領。
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責任編輯/林俐